华南师范大学脑成像中心卫生管理制度
发表时间:2018-11-05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讲究卫生是中华民族的美德,创造良好舒适的工作环境是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条件,大楼全体人员以及外来人员应积极自觉维护和遵守大楼卫生管理制度。
第2条 对于违反大楼卫生管理制度者,将视情况予以批评、教育,情节严重或屡教不改者禁止再次进入大楼。
第二章 全体人员
第3条 所有进入大楼的人员都有义务维护大楼环境的干净整洁,禁止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自己造成的脏乱情况应该及时打扫归整。
第4条 大楼为无烟楼,严禁在大楼内的任何区域抽烟。
第5条 所有进入大楼的人员都需要穿戴鞋套或更换拖鞋,鞋子和拖鞋需放在相应鞋柜内,用过的鞋套放入指定区域。
第6条 如果发现大楼存在卫生问题,应及时告知工作人员,并由相关工作人员及时处理。
第三章 工作人员
第7条 大楼工作人员对所在办公室的卫生负责,应保持办公环境的干净整洁,定期打扫和清理垃圾,爱护保管好配备的清洁用具。
第8条 公共区域的卫生由保洁人员负责,需每天进行至少一次清洁,及时清理垃圾桶内的垃圾,清洁工具要集中放置在指定的地方。
第9条 操作间与磁体间的卫生由专门的工作人员负责,其余人员不可擅自进行清洁。要求操作间每天实验前后各打扫一次卫生,磁体间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清洁,并填写清洁记录表。
第四章 实验人员
第10条 主试对所使用的相关实验室的卫生负责,保持实验室和周边环境的整洁,在实验结束后自觉打扫整理,物品复原。
第11条 主试对实验被试的行为负责,监督被试遵守大楼卫生制度,使用过的被试服应及时清洗晾干并叠放好,对于被试产生的其他卫生问题,有义务及时处理好。
第五章 附则
第12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施行,最终解释权归华南师范大学脑成像中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