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脑成像中心实验制度
发表时间:2018-11-05
第一章 实验前准备
第一条 实验主试需至少提前半小时到达中心进行实验准备。
第二条 实验主试务必于实验前确认所有实验相关辅助设备是否到位并可正常运行,如需新增或者修改实验程序请于实验开始前准备好,密切留意实验开始时间。
第三条 主试到达中心后需提前准备被试服、检查单等等,并要接待可能到达实验中心的被试,合理安排时间。
第四条 实验主试有义务于实验前告知被试实验安全性、注意事项以及可能出现的状况等,如未尽到告知义务而发生损失,其后果由课题组承担。
第五条 在完成所有实验前准备工作后,主试需向扫描工作人员提交被试检查单、信息表、同意书,并给被试配眼镜以及带耳塞等等,由工作人员登记被试信息并完成相应金属携带情况检查之后方可开始实验。
第六条 实验室同时最多容许三个有关人员和一个被试者,其他人需要在休息区等候,如有违反,第一次警告,第二次取消实验资格,如造成其他严重后果,责任自负。
第二章 实验过程中
第七条 实验过程中,主试应留意实验程序是否正常以及被试的情况,并与扫描人员保持沟通和配合。每隔一段时间主试应与被试进行沟通,以防被试进入睡眠或者其他情况。
第八条 主试可在系统副机检查实验扫描的图像质量、查看被试头动情况,以及其他操作,但不能删除图像。
第九条 在被试完成实验前,主试应安排下一个被试的准备工作,提前进入控制室等待实验开始,勿让机器等人,浪费机时。
第十条 磁体间安全门要保持关闭状态,所有进出磁体间的人员都必须随手关好安全门。
第十一条 禁止在实验室大声喧哗,嬉戏打闹,玩手机或与实验无关的行为,禁止触动与实验无关的任何设备及配件以及在设备及配件粘贴胶贴,并禁止将食物或者开水带入控制室。
第十二条 工作人员应向被试说明扫描时双手不能交叉,腿脚不能并拢,确保射频线圈不与被试皮肤接触,把紧急呼叫器交给被试,在扫描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可以按下呼叫器要求停止实验。
第十三条 如遇突发情况,请勿慌张,迅速请相关专业人员进行处理。如被试按响警报,应及时停止扫描并与被试沟通,无法继续扫描的应立即结束实验。
第十四条 使用平面回波EPI序列扫描时,要注意志愿者有无外周神经刺激症状,如志愿者有肢端的刺麻感,肌肉的抽搐等症状,应立即停止EPI扫描,而改用其他脉冲序列扫描。
第三章 实验结束后
第十五条 实验结束后主试应整理控制台的相关设备或者文件资料等,如需U盘拷贝行为实验数据,请使用中心提供的专用U盘,并将个人物品带出控制室。
第十六条 主试应安排被试换衣服,并将穿过的衣服及时用洗衣机清洗和晾晒衣服。
第十七条 主试离开行为训练室前需打扫室内卫生,并关好灯和门窗。
第十八条 未做好实验善后工作的课题组,中心将依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口头警告、暂停实验、终止合作等处罚。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施行。
第二十条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华南师范大学脑成像中心所有。